第十七章 抓错了 (第2/2页)
“提灯?”格伦重新思索一番,“我没看见什么提灯。”
“应该是老侏儒霍格卖给他的,就是二楼的那些遗迹破烂。”
如果是‘夜枭’的随身物品,自然值得关注。但想想是个破烂,玛德琳也摇摇手,“有可能被他当垃圾给扔了。”
格伦却是认真的性子,表示自己要再去查查。
下一个进入办公室的是赌场卫队长,还押着八九个战战兢兢的熊孩子,全都是栗发,一米六左右,穿的不咋地。
“夫人,您一早要求这种小孩来赌场就抓......”
玛德琳正烦呢,扫了一眼倒霉熊孩子们,随手一挥,“放了他们,这事作废,不用管了。”
“是。”卫队长又轰这帮倒霉孩子滚。
一群孩子莫名其妙被抓,以为自己不死也要脱层皮,没想到这么轻松就可以离开,一时有些呱噪。
“等等。”玛德琳又仔细扫视这些十来岁的孩子,和昨晚的记忆进行对比,可真正跟记忆重合的却是另一个黑发小子。
“错了,一定是哪里搞错了。”
玛德琳认定周青峰是‘夜枭’的推理中并非没有漏洞,反而很多。她忽视漏洞的原因是‘错了也没什么大不了’,至少门童大概率是周青峰杀的。
但这些漏洞带来致命后果。
“如果抓错了,怎么办?是好事还是坏事?”
去调查的格伦不一会回来,“我问了老侏儒霍格,确实有个叫维克多的黑发小子从他手里买了一盏提灯。但他实际想要的是上四楼的奖券。
至于提灯本身,赌场很多人说确实看到那小子拎着。但他上了四楼,到我亲自将他交给执法处,没再见过这个灯。”
玛德琳却没心情关注那个灯,反问道:“格伦,你还记得昨晚来赌场路上,那个让警示戒指亮血红色的小子吗?”
格伦的表情瞬间严肃。
“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?”
“当时我们在车内,在亮处;那小子在车外,在暗处。我......还真不记得他长什么样。只记得是栗发.....”
“如果我们当时认错了,他不是栗发,而是黑发呢?”
在旁边的雷纳德咳嗽一声,“有个事,我一直想说,但没找到机会。托比兄弟被‘夜枭’和巫师袭击那天,我第一个赶到现场。
托比兄弟昏迷前说了一句话,我想我一直误解了。”
“什么话?”
“托比兄弟说的是‘女人,女人’。
我一直以为这是指‘夜枭’的巫师同伙是个女人。现在想想,或许是托比兄弟意外发现‘夜枭’是个女人。”
犹如黑暗中亮起光,所有线索串起来,玛德琳总算明白自己错在哪里——她逮住的不是‘夜枭’,而是来救‘夜枭’的同伙。
这个黑发小子曾经和夜里乘坐马车的玛德琳相遇过,所以他才会说要去‘皇冠’赌场。
也正是这小子偷偷溜进赌场,杀了门童,从老侏儒手里拿到前往四楼的奖券。
玛德琳没在黑发小子身上发现闪金粉,还以为对方有什么特殊手段。现在才明白,真正的‘夜枭’十有八九是叫艾莉丝的服务生。
黑发小子是为了掩护艾莉丝逃走,故意被抓。
“姐姐,要通报执法处,抓错人了吗?”
雷纳德想到‘抓错人’的后果,有些不寒而栗。‘夜枭’那么难抓,她的同伙却如此容易的束手就擒,太反常了。
“不,罗德那个老狗敢坑我一把。我不反击,他还以为我好欺负。”玛德琳抬起手指上的警示戒指。
“被抓的那小子可是血红色的,绝对不好对付。我只好奇,他是巫师,是狼人,还是别的什么。他乖乖进监狱的目的是什么?
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去找真正的‘夜枭’,那个叫艾莉丝的女孩。如有必要,得跟人家说声抱歉,给点补偿什么的。”
雷纳德沉着脸,“格伦先生跟我描述了‘艾莉丝’的长相。我大概知道她是谁,挺可爱的姑娘,没想到竟然是‘夜枭’。”
姐弟俩已经意识到错误,在考虑祸水外引,只有格伦跟强迫症似得嘀咕道:“你们就不在意那盏提灯吗?莫名其妙少了一盏灯耶。
我认为这种案子的任何细节都应该追查,哪怕是件破烂,也该确定其去向。”
可姐弟俩压根没在乎什么提灯。
倒是在激流城内政部执法处,地下黑牢关押重刑犯的单间,在暗无天日又腐化发臭的囚室内,来了为不速之客。
主动被抓,主动入狱的周青峰举着一盏亮堂堂的提灯照亮四壁,懊恼道:“什么待遇嘛,我有点后悔,为什么选这鬼地方来躺平?”
灯神道:“因为你在外面总惹事,还不如在监狱里待着。”